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
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医疗保险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重症慢性病进行鉴定,鉴定工作一般每季进行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负担。
医疗保险机构对符合重症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配发重症慢性病就医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应得利息分别计算和划入。
李某是一名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种。他按照要求填写了认定申请表并由单位汇总上报。然而,在鉴定过程中却遇到了一些波折,专家委员会因资料不全要求其补充材料,李某积极配合,最终成功获得了重症慢性病就医卡。
王某在失业期间患了重症慢性病,他及时自己向医疗保险机构进行了申报,虽然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些等待和审核,但最终顺利拿到了就医卡,享受到了相应的医保待遇。
在办理慢病医保的过程中,参保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如填写申请表时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同时,对于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应对,配合完善所需材料。医疗保险机构也应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以维护整个医保体系的正常运转和参保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