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外国人作品发表成汉字,翻译他人作品如果取得作者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就不构成侵权;翻译他人作品如果没有取得作者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则构成侵权。因此,中国人翻译外国人已发表的作品同样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在某起案件中,一位中国译者未经许可翻译了一位外国知名作家的作品,并将其以汉字形式发表。最终,该译者被判定侵权,并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还有一起类似案例,某翻译者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翻译并发布了外国作品,引发了著作权纠纷,给自身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翻译外国人作品这一行为,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取得原作者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这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要求。在知识产权领域,尊重和保护著作权是至关重要的原则。任何未经许可的翻译和发表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从而面临法律的制裁。广大译者和相关从业者一定要有清晰的法律意识,避免因一时疏忽而陷入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