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的法律特征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案例一:甲去世后未留下遗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对遗产进行了继承。
案例二:乙有多个子女,其中一些子女与乙关系疏远,但在法定继承中,这些子女仍依法享有继承权,不能被随意剥夺。
在法定继承中,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这是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比如在上述案例一中,正是因为有法定继承规则的存在,使得甲的亲属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有序地继承遗产。而在案例二中,即使存在关系亲疏的不同,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子女都有继承权,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当事人在面对法定继承问题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如有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