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二十万假货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王某在经营店铺过程中,销售了价值二十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经群众举报后被相关部门查处,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通过网络渠道售卖了总价二十万元的假货,在警方的调查行动中被发现并逮捕,面临法律的制裁。
从上述法律规定及案例可以看出,销售二十万假货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这明确警示着商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去从事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遇到此类不法行为要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