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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享有优先权

瑞律网整理发布 121°c 2025-01-13
导读: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享有优先权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二、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三、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四、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

五、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 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

六、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

七、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八、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九、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

十、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时同时提出声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举例说法】

甲公司在国外首次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并获得了受理和优先权日。之后,该公司打算在中国就相同主题申请专利。经审查,其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包括与中国签订的相关协议、申请的类型、主题的一致性等,成功享有了优先权。

乙个人先在国内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之后在优先权期限内,其继承人以相同主题再次申请,并在申请时声明了优先权,最终也顺利获得了优先权。

【律师点评】

在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案件中,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各项条件的满足与否。像甲公司的案例,其在国外申请的一系列条件符合规定,从而顺利获得优先权,这提醒申请人要注重各个环节的细节和规定的遵守。而乙案例则突出了继承人申请以及及时声明优先权的重要性,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优先权无法享有。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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