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人证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一般是不能定杀人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曾经有一起案件,多人指证某甲杀害了他人,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有力证据,如凶器的发现、案发现场的物证等。最终,法院经过审慎审理,认为仅有人证不足以定罪,而将某甲无罪释放。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案件的认定必须严谨且全面。仅依赖人证来判定杀人罪是存在极大风险的。人证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偏差或错误,比如记忆模糊、主观偏见、外界压力等。所以,法律强调证据的多样性和充分性,这是确保司法公正和准确的重要保障。只有在证据确实、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以上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法院没有盲目依据人证就作出判决,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