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汽车存在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明知道汽车存在安全隐患,还出租给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租赁的汽车存在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有赔偿么
租赁的汽车存在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明知道汽车存在安全隐患,还出租给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举例说法】王某从李某处租赁了一辆汽车,在驾驶过程中因刹车失灵发生交通事故。经查明,李某明知该车刹车存在问题仍将其出租。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李某因对损害发生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举例说法】张某将有故障的汽车出租给陈某,陈某驾车时发生事故导致他人受伤。事后认定该故障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法院判定陈某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张某也因其过错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确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是否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明知却仍然出租,那么就应当为事故损害承担一定责任。这也提醒了车辆出租方,必须确保出租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而对于承租方来说,在租车时也应尽到合理的检查义务,若发现车辆有异常应及时提出,以免后续引发纠纷和自身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