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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是怎样的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6°c 2025-01-13
导读:房产纠纷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具体如下:1、当事人承租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如果租赁关系是一方婚前与房管部门建立的,双方结婚时间不满5年,离婚时承租一方有优先使用权;双方结婚时间已满5年,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

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承租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如果租赁关系是一方婚前与房管部门建立的,双方结婚时间不满5年,离婚时承租一方有优先使用权;双方结婚时间已满5年,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的,不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是夫还是妻,均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租,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

3、当事人承租单位所有的公房,离婚时房管产权人单位职工一方,有优先使用权;离婚时双方为同一单位职工的,有平等使用权。

4、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5、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6、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7、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8、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9、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10、当事人借用一方父母单位分配给其父母使用的公房的,离婚时有使用权人的子女一方有优先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举例说法】

王某与李某结婚 4 年,婚前王某承租了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离婚时双方对该公房使用权产生争议。经法院认定,由于结婚时间已满 5 年,判决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

张某和赵某婚后一直承租单位的公房,离婚时单位职工赵某主张优先使用权,法院经审查双方情况后,支持了赵某的诉求。

【律师点评】

在处理离婚纠纷中公房问题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判定使用权归属。上述案例充分体现了相关规定的具体适用,在实际情况中,要综合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裁决。同时,当事人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妥善解决。法律旨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纠纷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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