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不属于涉黑,寻衅滋事一般是故意挑起事端骚扰他人,或者对一些公司财务进行损坏,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因为黑帮和黑社会总是穿黑衣服,所以才叫涉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案例一:甲某在公共场所无故对他人进行辱骂、殴打,造成多人受伤,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经法院审理,认定甲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乙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最终乙某因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甲某和乙某的行为均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所惩处的是那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对于此类案件,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同时,这也提醒广大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随意实施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