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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应该要如何处理

瑞律网整理发布 57°c 2025-01-11
导读:劳动工伤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应该要如何处理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应该要如何处理

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应该要如何处理

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例说法】

案例一:某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一起工伤认定申请时,未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导致认定结果错误,给劳动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者发现后向上级机关进行了投诉举报,最终该工作人员受到了行政处分。

案例二:一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故意偏袒某企业,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经其他企业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依法对该主管人员追究了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要依法履行职责,不能有任何的玩忽职守行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玩忽职守的行为,无论是行政处分还是追究刑事责任,都是法律对于这种不当行为的有力制裁,这也警示着相关人员要时刻保持对职责的敬畏,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及时发现并举报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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