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
案例一:李某驾驶一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连续行驶超过 4 小时后未停车休息,最终被交警查获,根据相关规定,李某被记 12 分。
案例二:张某驾驶一辆普通机动车,连续驾驶超过 4 小时且停车休息时间不足 20 分钟,被交警处罚记 6 分。
在交通事故中,疲劳驾驶是非常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明确惩处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上述案例中,李某和张某的行为均违反了相应的规定,依法受到了记分处罚。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驾驶时间规定,避免疲劳驾驶,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忽视疲劳驾驶带来的巨大风险,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