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小李入职一家公司,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的约定较为模糊。之后在发放工资时,小李认为自己所得报酬过低,与公司产生分歧。双方协商无果后,因公司有集体合同且对劳动报酬有明确规定,最终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劳动合同中报酬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应积极与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就要看是否有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有,按照集体合同执行,若没有,就应当实行同工同酬,或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来确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可采取的途径,依法保障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重视劳动合同的规范约定,避免因此类问题引发纠纷。
小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的表述模棱两可,后双方因报酬问题发生争议。该公司没有集体合同,也没有对相关报酬的具体规定。经调查,与小张从事相同工作的其他员工的报酬情况得以明确,最终小张获得了同工同酬的待遇。
这起案例很好地说明了在没有明确约定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同工同酬原则的重要性。当面临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且协商不成时,劳动者可参考同岗位其他人员的报酬标准来主张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避免在劳动合同中出现模糊不清的条款,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