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可行方法: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债务资本化;负债转给第三方;债务豁免;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其他方法。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案例一:A 公司欠 B 公司一笔债务,同时 B 公司也欠 A 公司一笔数额相当的债务。经协商,双方决定进行债务抵消,从而减轻了彼此的债务负担。
案例二:C 公司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进行直接融资,获得资金后用于偿还部分债务,实现了增资减债,有效降低了公司的债务压力。
在上述案例一中,双方通过合法的债务抵消方式,简洁高效地解决了债务问题,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且较为常见的减轻债务负担的手段。在案例二中,C 公司的做法也是值得借鉴的,直接融资增资减债能够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但在实践中,债务人在采取各种方法减轻债务负担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对于债务的处理应当谨慎细致,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后果,以维护自身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