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和租户之间自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者合同本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租客小李与房东张某私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小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但房东拒绝维修。小李认为房东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房东则以合同有效为由拒绝。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但房屋存在严重影响居住的问题,房东有义务进行维修却未履行,租客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房东不能仅以合同有效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房东王某与租客赵某签订合同后,赵某发现王某隐瞒了房屋曾发生过凶案的事实。赵某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在此情形下,房东隐瞒重大事实,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尽管合同形式上有效,但租客基于重大误解或受到欺诈,可依法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