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判刑具体如下:
1、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王某伪造大量国家有价证券,数额巨大,经司法机关调查核实后,被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
案例二:某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集体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特别巨大,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公司被处以高额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认定和量刑是非常严谨的。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涉案金额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像上述案例中,王某个人的犯罪行为以及公司的集体犯罪行为,都明确触犯了法律规定,必须依法予以惩处。这也提醒人们,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彰显了法律对于维护国家有价证券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