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一: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路口撞倒行人李某,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以王某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偿。
案例二:张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出行,与行人赵某发生碰撞,赵某受伤严重。张某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拒绝赔付。
在这些案例中,驾驶人无证驾驶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对于无证驾驶导致的事故,在财产损失方面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维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严肃性,警示人们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依法取得驾驶资格。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无证驾驶,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在发生事故时也难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