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同时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李某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被要求在工作日加班,但公司仅按照平时时薪支付工资。李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获得了应得的加班工资差额。
王某在法定节假日被公司安排加班,然而公司却按照平时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王某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按照法定的 3 倍时薪标准向王某支付加班工资。
在这个问题上,劳动者要明确自己的权利,用人单位也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遇此类纠纷,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好加班的相关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加班事实。同时,用人单位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避支付法定的加班工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明确且严格的,各方都应当尊重和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