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判刑具体如下:
1、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伪造多本国家机关证件并进行售卖。经查明,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张某因个人目的,伪造某重要国家机关证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鉴于其伪造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在这类案件中,法院的判决通常会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和具体的犯罪情节来进行裁量。对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和正常秩序。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伪造证件的数量、用途、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量刑,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