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小李在某公司工作,公司拖欠了他三个月工资。小李一开始并未在意,后来在朋友提醒下,才意识到问题。他在一年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此时已超过时效,最终未能获得支持。
小张被公司拖欠工资,他在知道被拖欠后的半年内多次向公司主张权利,每一次主张都导致时效中断。后来他在时效重新计算后及时申请仲裁,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纠纷中,对于拖欠工资争议时效的规定,劳动者一定要清晰知晓。像案例中小李,因对时效的忽视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是非常可惜的。而小张则很好地利用了时效中断的规则,积极主张权利,从而在时效内成功维权。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等问题时,应及时行动,依法依规主张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避免陷入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