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纠纷有下列形式:
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
2.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
3.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
4.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
5.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6.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案例一:甲受乙公司委托撰写了一份市场调研报告,后双方就该报告的著作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例二:某音乐作品被广泛使用,著作权人与使用者就使用授权和费用等问题引发纠纷。
在第一个案例中,虽然是受委托创作,但具体的权利归属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而在第二个案例中,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必须获得合法授权,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保护对于鼓励创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至关重要,各方都应尊重和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