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某起案件中,一名 13 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导致对方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其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该未成年人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个案例是,一名 12 岁的孩子实施了犯罪行为,但鉴于其年龄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最终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并在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犯罪的处罚,法律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特定严重犯罪且情节恶劣并经核准追诉的情况下,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而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也符合该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但同时也强调了监护人的管教责任,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确保公正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