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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54°c 2025-01-04
导读:刑事辩护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什么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具体如下: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

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具体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起刑点意为判刑的最低限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举例说法】

案例一:张某虚构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编造虚假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来骗取保险金,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律师点评】

在保险诈骗罪中,对于起刑点的准确把握至关重要。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无论是故意虚构保险标的还是编造虚假情况等行为,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就会触犯刑法。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也需加强审核与监管,以维护保险行业的正常秩序。同时,对于涉及保险诈骗的案件,司法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公正裁决,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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