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能在女方所在地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结婚后,因感情不和,王某欲起诉离婚。李某的户籍所在地为 A 地,但长期在 B 地居住,王某便在 B 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案例二:张某起诉赵某离婚,赵某户籍在 C 地,但在 D 地工作并居住多年,张某就在 D 地法院对赵某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实践中,确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上述案例,当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的便利性,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当然,在具体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确保法院有管辖权。同时,法院也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审查和确定管辖权,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