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合同效力风险:
一、严格计划和策划招标投标活动,同时也应当做好合同规划工作。
二、对于施工合同的范围、项目管理目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限制约定、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的限制予以明确,避免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三、正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委托专业机构测算后合理成本线,便于在合同对价的前提下选择正确的施工单位,而非一味地低价中标,并最终导致品质没有保证。
四、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起草,建议选择法定文本或具有良好交易习惯的示范文本。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对施工范围等关键事项约定模糊。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具体工作内容产生争议,导致工程延误和成本增加。
C 公司进行招标时,过于追求低价中标,忽视了对施工单位资质和能力的全面考量。结果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后续整改花费巨大。
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对合同效力风险的防范。像第一个案例中,如果双方能在合同规划时就对各项约定明确清晰,就可以避免后续的诸多纠纷和损失。而第二个案例警示我们,不能单纯以价格作为唯一标准来选择施工单位,要综合考量,确保合同的履行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合同的起草和签订要严谨规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各方权益,避免因合同漏洞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