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钱给抚养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离婚后,李某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经协商后,李某将自己的一些首饰等财物交给王某,用于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案例二:张某离婚后没有固定收入,也没有足够的财物,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后经法院调解,根据实际情况降低了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
在现实生活中,女方没钱给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积极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如用财物折抵。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实际生活需求。同时,当事人也应诚实守信,尽力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能逃避责任。毕竟,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各方都应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