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交通肇事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一: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因接听电话分神,不慎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重伤后逃逸。后经警方侦查将其抓获,最终王某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二:李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李某当场逃逸,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法院综合考虑其自首情节,判处其七年有期徒刑。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上述案例一中,王某肇事后逃逸,加重了其罪责。而案例二中,李某虽有自首情节,但因其酒后驾车且逃逸致人死亡,仍需承担较重刑罚。这也警示我们,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事故,要积极面对,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