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如下:
(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案例一:甲创作了一部独特风格的小说,该小说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后乙未经许可对其进行改编并出版,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案例二:丙公司研发了一项新型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丁公司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技术生产产品,构成对丙公司专利权的侵害。
在第一个案例中,甲对其创作的小说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充分保护。在第二个案例中,丙公司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应受到尊重,丁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无论是专利权还是著作权,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任何对其的侵犯行为都不应被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