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A 公司开发了一款具有创新性的软件,并依法取得了软件著作权。B 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大量复制并使用了该软件。A 公司发现后,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B 公司所在地为被告住所地,同时 B 公司使用侵权软件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为侵权行为地,该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依法受理了此案。
在这个案例中,明确体现了计算机软件侵权管辖地确定的规则。A 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值得肯定的。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管辖地,保障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这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要尊重知识产权,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当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C 软件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一款软件与自己的产品高度相似,怀疑存在侵权行为。经调查,发现侵权软件主要在一些特定地区的网络服务器上运行。C 公司向这些网络服务器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通过对证据的审查,最终认定侵权成立。
此案例凸显了侵权行为地对于确定管辖的重要性。C 公司能够准确找到侵权行为发生的关键地点,并以此确定管辖法院,是其成功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步。对于软件侵权案件,确定管辖地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环节,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证据的严格审查也是确保公正判决的基础。这告诫所有涉及软件行业的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应积极应对,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