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适用法规定、条例的原则。
4.坚持医患双方对等的原则。
5.坚持在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的原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李某在某医院就医后出现不良后果,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遂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经再次鉴定,得出了更客观准确的结论,为后续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张某因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对首次鉴定结果存疑,及时申请再次鉴定,通过这一程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医疗纠纷中,当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时,一定要在法定时间内行使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在整个鉴定过程中,要确保遵循相关原则,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也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就应当积极利用,以争取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