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只要是符合规定的,都是合法的,不构成犯罪。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将其送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收养。如果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案例一:王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将刚出生的孩子送给其亲戚抚养,并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后被指控涉嫌拐卖儿童罪。经调查,王某确实收取费用并非出于抚养孩子的合理支出,而是谋取私利,最终被依法定罪。
案例二:李某在自身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通过正规收养程序将孩子送养给了符合条件的家庭,未收取任何非法利益,该行为被认定为合法送养。
在送养孩子的问题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果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送养孩子,那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对于确实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通过合法途径送养,保障孩子能在合适的家庭成长,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每个案件都需要仔细审查具体情况,依据法律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