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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瑞律网整理发布 67°c 2024-12-31
导读:债权债务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三、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举例说法】

甲欠乙 100 万元,在债务到期前,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处价值 80 万元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了丙。乙得知后,认为甲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甲的转让行为。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甲在对乙负有债务的情况下,无偿转让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可认定其主观上存在恶意。乙作为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的这一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法院在审理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和证据,对该撤销请求进行公正的裁决。

【举例说法】

丁公司欠戊公司 500 万元,丁公司将其一项重要资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了己公司,而己公司明知该情况。戊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

【律师点评】

此案例中,丁公司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且己公司明知该情形,符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戊公司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合理合法的。法院在审查时,需仔细认定转让价格是否明显不合理以及己公司是否知晓,从而做出正确的判决,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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