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但是一般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中,法院才会准予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案例一:男方王某与女方张某结婚一个月后,张某起诉离婚。王某主张返还彩礼,经查,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并未共同生活,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
案例二:李某与赵某结婚仅一个月,赵某提出离婚,李某要求返还彩礼。经了解,李某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且双方也未共同生活,法院据此判决赵某全额返还彩礼。
在实践中,对于结婚时间较短且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具体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需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如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是否对男方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等。法院会依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决。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在处理婚姻及彩礼问题时,要依法依规,理性对待,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