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不同的考虑,通常会通过申请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和解协议时反悔而提起诉讼时,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该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也不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
在很多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不同的考虑,通常会通过申请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和解协议时反悔而提起诉讼时,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该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也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案例一:患者甲与医院达成和解协议后,医院按约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患者甲随后反悔,以赔偿过低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遂驳回了患者甲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患者乙与医院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现医院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于是反悔并起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医院存在过错,该和解协议可撤销,最终支持了患者乙的诉求。
在医疗纠纷和解后,一方是否能反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和解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达成的,那么一般应尊重协议的效力,不允许随意反悔。但如果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比如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或者协议显失公平等,另一方则有权反悔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无论是患者还是医院,在达成和解协议时都应谨慎对待,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