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注意事项如下: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3、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4、加强重点部位监控与管理。
5、积极推行契约管理。
6、提高技术监控手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甲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商业秘密。其员工张某在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将相关技术秘密泄露给了竞争对手乙公司,导致甲公司遭受巨大损失。
丙公司通过在行业内安插间谍的方式,窃取了丁公司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研发的商业秘密,并迅速投入生产,严重影响了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在第一个案例中,甲公司虽有保密协议,但显然在对员工离职后的监管上存在漏洞,才使得张某有机可乘。这提醒企业不仅要订立完善的保密制度,还要切实执行和监督。
在第二个案例中,丁公司遭受到了恶意的商业秘密窃取,这种情况下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警示企业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必须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稍有疏忽都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法律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力武器,但预防永远是最好的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