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被侵权的维权方法如下:
1、当事人协商;
2、向工商投诉、举报;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公司是某知名商标的权利人,发现乙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其极为相似的商标。甲公司通过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判决乙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丙公司的商标被他人侵权,侵权人大量生产销售相关商品。丙公司先与侵权人协商无果后,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制止了侵权行为。
在现实中,商标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上述案例表明,权利人在面对侵权时应果断采取行动。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要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在维权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如协商能快速解决问题且双方满意,那是较为理想的方式;若不行,通过法律诉讼或工商投诉等手段,也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维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