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同时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张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经常被要求在工作日加班,但公司仅按照正常时薪支付工资。张某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后,与公司进行交涉,公司最终补发了相应的加班工资差额。
李某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加班,然而公司却按照平时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李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获得了应得的三倍加班工资。
在这方面,劳动者要有明确的维权意识。当遇到加班工资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的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条等,以便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按照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维护良好劳动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