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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身权是人格权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79°c 2024-12-26
导读:知识产权著作权人身权是人格权吗著作权人身权不是人格权,著作权是属于人身权的。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著作权人身权是人格权吗

著作权人身权是人格权吗

著作权人身权不是人格权,著作权是属于人身权的。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举例说法】

案例一:某知名作家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擅自改编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而其署名也被更改。该作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人身权,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和道歉。

案例二:一家影视公司在未经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作品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严重损害了作品的完整性。原作者提起诉讼,法院判定影视公司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律师点评】

在著作权纠纷中,对于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至关重要。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发表权、署名权等权利,他人不得随意侵犯。如案例一中,擅自更改作者署名是对署名权的严重侵犯。而案例二则明确显示了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重要性,任何对作品的不当修改都可能构成侵权。当遇到此类侵权行为时,著作权人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他人尊重知识产权。法律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就是为了保障创作者的智慧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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