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张某在某公司工作多年,一直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张某发现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等问题,于是向公司提出异议,但公司未予理会。张某在一年后才想起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仲裁过程中,公司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由于未及时主张权利,导致在仲裁时处于不利地位。劳动者在知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效进行维权,以免时效过期而丧失胜诉权。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劳动争议。
李某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在这个过程中,仲裁时效发生了中断。后李某继续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主张得到了支持。
李某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当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后,积极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导致时效中断,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和合法途径来保障自己,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时效中断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