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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606°c 2024-10-24
导读: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进步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法律依据)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进步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随之而来也产生了有关涉及农村拆迁安置房权属及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取决于具体情况。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律师补充: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相关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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