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违约金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衡量和计算的,双方订立房产交易合同后,也可以在合同中确定违约金的金额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具体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
房产交易违约金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衡量。违约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的,我国《民法典》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以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
2. 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
3. 违约金的适用不完全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以损失大小为绝对的支付标准。
4. 违约金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依据违约金产生的根据,可以将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的情形和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当事人一方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况,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民法典》第588条仅规定了约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适用于合同之债,但就法定之债也不妨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可能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可以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