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商品房认购书是按照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则需要返还定金。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户型、房屋面积、房屋价款、购房日起、预售许可证、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等。
违反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方式是: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所谓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瑞律提醒您,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且大量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等远期交付的房屋交易活动中。
1.商品房号、户型及其建筑面积;
2.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3.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4.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5.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6.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等。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