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王东峰强调,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8月8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长城新媒体记者 庞晓玮 摄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做事创业提供了制度保证。
河北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使命担当、主动作为,层层倒逼,压实责任,做好各项工作。
考核,是为了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才能筛选出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也只有这样的干部才能委以重任。
“赏罚严明”历来是考核的重要原则、机制,这也恰恰是考核的题中之义。
对考核优秀的表彰、鼓励,而对考核成绩不佳的也不能放任不管。事实证明,排名靠后、成绩不佳的背后,多与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有关,失职失责必然要追责问责。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通报的案例来看,追责问责已成为常态,且越来越严,“有权必有责,有错必问责”渐成共识。
但现实中,有的怕得罪人,对失职失责甚至违法违纪行为“装糊涂”;有的“耳根软心太软”,该抓的没抓好,该管的管不住。
有权就有责,如果出了问题,问责不严、问责不力,那制度也就只能停留在文件上,成为一堆废纸。制度失去原有的爪牙,会导致一些干部自然有恃无恐,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的发展。
通过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监督干部,让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任免结合,定能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责任担当、干事创业的导向。
对于那些不履职尽责的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重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也只有各级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用好手中的权,管好手中的权,才不会偏离改革的方向。(郭慧岩)
专业分析
失责和失职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失职是指,因为工作人员没有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职工作的怠慢,导致用人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行为。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时候,那么工作人员的失职就会致使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遭受严重的损失,这时就会构成渎职犯罪。这时工作人员的失职就会构成犯罪。而失责是指,工作人员没有完全负起工作责任。因为员工的失责,从而受到警告处分的行为;
2、原因不同。失责是工作人员没有完全负起工作责任,失职是没有依照规定履行职责;
3、后果不同。失责会受到警告处分,失职会致使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遭受严重的损失,可能会构成渎职犯罪。
一、失职失责一般被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失职失责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以下: 1、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总之,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时候,失职的后果比较严重。失职失责的行为可触犯多个罪名,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