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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与债权的区别

瑞律网整理发布 202°c 2022-03-22
导读:作为公司的股东是依法享有股权的,股权包括很多的权益,而公司也有很多的对外债务,作为债权人是享有债权的,对于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的权利,那么,股权与债权的区别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股权与债权的区别

债权和股权的区别主要如下:

1、股权是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是资本;债权是公司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且有时效约定。

2、股票是股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3、股权不具有相容性;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4、股权不具有平等性;债权具有平等性。

5、股权是可以设定无限期债权的;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6、股权为公司上的请求权;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

7、股权可以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债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二、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1、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2、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3、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股权与债权的区别的内容,股权与债权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作为股东是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进行转让的,对于债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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