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人辛辛苦苦地将养老保险缴费15年,但是不知道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待遇?其实养老金待遇计算虽然很复杂,但是都是全国统一的计算公式,只要我们了解有关的定义和计算方式,自己计算养老金并不难。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包括两部分。
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具体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2005年国发38号文件确定的。
①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乘以(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要想计算出基础养老金,需要知道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和缴费年限三个因素。但简单点说,如果我们按照60%基数缴费15年的话,养老金可以领取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在60%缴费基数下,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0.8%的社平工资。大多数缴费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都是按照60%基数缴费的。
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现在由于各地实施养老金计发因素过渡,山东、江苏、广东等很多地方都改称为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由当地人社厅统一公布。全国各地相差比较大,一般在6000到1万元之间,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提升。
如果我们按照60%基数缴费15年,预估一下当地退休时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就能够轻松计算出养老金。比如说,养老金计发基数达到了1万元每月,60%基数缴费15年能够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是1500元每月。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等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一般我们通过各地的人社部门网站,甚至手机的专门APP都可以查到。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这样形成的。我们参加养老保险,每缴费一个月,都会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
每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都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近年来的记账利率非常高,一般在6%~8%以上。2021年是6.69%。
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已经满15年了,个人账户余额才4.6万元左右。差不多按照60%基数缴费15年,在山东省都算这个水平吧。
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目前依然是2005年规定的计发月数表确定的。60岁是139个月,50岁是195个月,55岁是170个月。有关计发月数十四五期间也将修订完善,可能数值会增加一些。毕竟相关计发月数推算的预期寿命是2000年统计的城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现在已经改变了好多。
如果说我们是60岁退休,个人账户余额有7万元,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就是7万元除以139个月,每月大约500元左右。
两部分养老金相加,就是每月能够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一些地方还会有相应的物价或者其他补贴,比如说北方一些省份的冬季取暖费。山东省就是每月1700元,青海省高达3900元呢。
退休以后,养老金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增长情况每年进行调整,也就是年年增加。今年的养老金还会继续调整,养老金总是会越来越高的。
参保人总会有去世的风险,不管年轻与年老。非因工去世的参保人,其遗属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只要缴费满15年,最低都可以领取11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是一笔不低的待遇。
总体来说,参加养老保险是非常划算的保障,年轻人还是一定参保的好。老年人参保以后不用担心生活费的问题,还会年年增长,去世以后还总会给孩子留下一笔钱,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了。
专业分析
社保的计算方法就是缴费金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所谓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社保的缴费基数,它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然后用此基数去乘以规定的费率那就是企业或者是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费。而且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应该要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因为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到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一、社保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如下: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二、社保个人和单位福利的区别如下: 1、女性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区别:单位的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个人的一律55岁。男性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没有单位的和个人的区别,都是60岁; 2、单位的有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待遇;个人的没有这三项保险待遇。总之,社保的计算方法就是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然后所谓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社保的缴费基数,它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然后用此基数去乘以规定的费率那就是企业或者是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费。而且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应该要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因为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到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