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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16类劳动违法行为不再处罚(劳动法2022新规定)

瑞律网整理发布 654°c 2022-11-10
导读:对于很多朋友来说,为了规范用工管理与和谐的劳动关系,熟悉劳动法是基础操作,关注劳动法新规也是必备工作。近期,江苏省发布新通知,16种劳动轻微违法行为不再进行处罚,赶紧关注起来。

2022年起16类劳动违法行为不再处罚

对于很多朋友来说,为了规范用工管理与和谐的劳动关系,熟悉劳动法是基础操作,关注劳动法新规也是必备工作。

近期,江苏省发布新通知,16种劳动轻微违法行为不再进行处罚,赶紧关注起来。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01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未按规定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处理处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未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按要求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未及时办理不存在主观过错且已补登记

02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处理处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二年内未就该事项被查处且及时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

03

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处理处罚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未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按要求及时返还扣押证件

04

以担保或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处理处罚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人均收取金额200元以内或收取物品3人以内,按要求及时退还

05

职业中介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处理处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二年内未有查处记录且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及时改正

06

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处理处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涉及劳动者人数3人以内,按要求及时退还

07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

处理处罚依据: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七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二年内未有查处记录且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及时改正

08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违规办学

处理处罚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及时改正

09

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按规定于15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处理处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未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按要求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未及时办理不存在主观过错且已补登记

10

扣押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处理处罚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未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按要求及时退还

11

用工单位违反民主程序确定本单位辅助性岗位

处理处罚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未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按要求及时改正

12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处罚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未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按要求及时改正

13

违反《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未记录劳动者工资清单、未将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清单提供给劳动者

处理处罚依据: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按要求将工资清单及时提供给劳动者

14

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处理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未对劳动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按要求开展健康检查

15

企业违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处理处罚依据: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处理处罚标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二年内未就该事项被查处且及时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

16

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处理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理处罚标准: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采取推托、拖延、拒绝等方式不配合监察员实施监察,经宣传教育后,按要求主动配合

除了江苏省以外,北京、广东、天津、山东等多地都出台了“人力资源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企业违法用工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企业不予以处罚。

北京:人力社保领域29项轻微违法事项可不予行政处罚

北京市轻微违法行为事项涉及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就业管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建设、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多个事项。

政策原文:

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2011/t20201104_2128264.htm

对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情形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违法行为涉及人数不超过设定标准

一年内无违反同一规定查处记录

未造成危害后果

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等。

深圳:8类劳动监察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政策原文:

http://hrss.sz.gov.cn/xxgk/qtxx/tzgg/content/post_9500104.htm

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就业服务等领域8类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及相关免罚条件和法律依据。

南京:7类劳动监察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政策原文:

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8/t20210830_3115439.html

主要涉及劳动保障监察领域七项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及相关免罚条件和法律依据。

虽然对用人单位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但并不意味着放纵,而是要指出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提出合规的指导性建议。

劳动法2022新规定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以下新规定:
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单位使用了威胁欺诈等手法,强逼劳动者辞工的,可以申请仲裁。除此之外,对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如下: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总之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与员工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员工不能胜任原来以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的或者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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