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 名 商 标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申 请 日 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申请变更广东省著名商标须知
一、申请变更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变更著名商标包括变更著名商标所有人名义、增加使用商标或者调整认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二、申请变更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变更申请表》(表格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印发,可以从广东工商红盾信息网//www.gdgs.gov.cn和广东商标网//www.gdta.com.cn下载使用);
(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变更证明;
(三)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四)申请变更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变更著名商标的,应当经其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
(二)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著名商标变更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申请变更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向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报送;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填表说明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照本表各页说明的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应采用A4规格的纸张制作证明材料,按照本表内容的先后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标明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写在本表相应栏目;
(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局一份,市局存档一份。
项 目 |
原著名商标认定事项 |
申请变更或者增加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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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 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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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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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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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商品或者 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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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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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定 商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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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变 更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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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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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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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工商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申请人应与著名商标所有人、商标注册人一致;
2、应提交申请变更著名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变更证明,包括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和《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