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时候双方撞车是属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是要处理理赔事宜的,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自己是全责,怎么办?
对于交通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报保险处理,如果没有超出保险限额,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超出保险限额,那就要由自己承担。
如果对方受伤比较严重,那么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车辆损失费等费用,如果双方关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诉讼时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法律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负全责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营养费(7)赔偿金(8)器具费(9)丧葬费(10)生活费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