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审理即民事诉讼是需要进行一定程序的,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也是需要当事人双方提交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有一些案件的审理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鉴定资料作为证据。那么,鉴定费一般由谁承担呢?
一、鉴定费
为完成举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支付的费用。
二、鉴定费由谁承担?
鉴定费属于诉讼费用,由申请鉴定人垫付,由败诉方承担。
三、什么情况下要做鉴定?
民事诉讼中常见的需做鉴定的情形有:
1.对涉案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如造成房屋质量问题责任在谁及有无修复价值进行鉴定。
2.对受损建筑房屋的安全进行鉴定。
3.对房屋价值进行鉴定。
4.对工程总造价进行鉴定。
5.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应承担何种责任进行司法鉴定。
6.对医药费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判断是否存在过度医疗)
7.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比如,在进行整容手术中死亡,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住院治疗期间死亡,小学生在上学期间突然死亡,从高楼坠亡【系他杀、自杀还是意外事故】,查明死亡原因便于确定相关主体【如医院、学校、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8.对侵权案件(如交通事故赔偿案)中的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依赖程度、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限进行鉴定。
9.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10.对车辆修理项目价格进行鉴定。
11.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
12.对证据材料(如借条、抵押合同、保证合同、遗嘱)上的笔迹及手印(签名、捺印)或印章进行鉴定,判断真伪(是否为本人所为,或是否为同一人所为)或形成时间。
13.对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合伙所得等/对于案涉借款还款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14.对公司注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有的在司法会计鉴定申请中要求对公司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便于法院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财产混同)
15.对视频的真伪进行鉴定。
16.对有无生物学全同胞兄妹关系进行鉴定。
17.对有无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半同胞姐妹关系进行鉴定。
18.对孩子是否为双方当事人的生物学子女(或一方当事人是否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或母亲)进行鉴定。
总的来说,在传统诉讼模式中,有两种普遍存在且难以避免的风险:
①当事人胜诉,但被告财产因各种原因无法执行,收不回欠款还支付大额诉讼费用,“赢了官司输了钱”;
②当事人败诉,无法收回欠款,还支付大额诉讼费用,“输了官司输了钱”。
针对于此,为了解决当事人的痛点,法宝在线特为当事人量身打造“垫钱打官司”的诉讼服务:即为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提供资助,垫付诉讼过程中涉及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通过“先打官司后收费”的方式,根据最终回款结果获取回报,为当事人减少诉讼风险,规避费用损失。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二)鉴定费用的减免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三)收费标准的确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因此,鉴定费的各地标准是各不相同的,应当向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咨询相关事宜。
司法鉴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一般司法鉴定的费用是由申请人预交的,但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