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在交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就只有契税和大修基金两种。有时候可能需要提前缴纳物业费和水电燃气这些费用,不过这些费用相对少一些。
契税是房屋的所有者获得产权时向国家缴纳的税,也是为了保护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交契税之后才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住宅的契税征收标准是:90平米及以内,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契税征收标准是房屋网签价格的1%,90平以上,首套房契税是网签价格的1.5%,二套房契税征收标准是网签价格的2%,三套及以上无论面积大小,契税统一都是3%,现在很多城市有限购政策,以家庭为单位在限购区域只能拥有两套住房,所以三套及以上3%的契税征收标准在限购城市目前还是无法征收的。
大修基金也就是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用于小区公共部分、公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大修基金的征收标准是:
1 多层住宅(7层以下没有电梯的住房)一般是60元/平。
2 多层住宅(有电梯的住房),一般是90元/平
3 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一般是145元/平。 拆迁安置房的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一般是90元/平。
交房时还有一项相对大额的费用,那就是面积差,如果实际测量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在3%(含)内,就要按照购买价格补齐差额,如果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在3%(含)以内,开发商是要退还部分房款和利息。
除了以上费用,还有一些小额的费用,权属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3元/平
交房时还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宽带、有线电视的开通费、物业费、买房时合同约定的一些装修装饰的费用、当年的暖气费等等
综上所述,新房交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是:契税、大修基金和其他一些小的费用。
新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