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适用于本专区将实验室之空间、仪器 、设备等物品贷与他人使用之情况。
实验室使用借贷契约书
??立约人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及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缘甲方与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或财团法人信息工业策进会或财团法人食品工业研究所)进行之______(以下简称「本计划」);兹为实验室之使用借贷事,特立本契约,并同意条件如后:
第一条 双方合意
甲方同意依下列条件向乙方借用实验室,乙方亦同意依下列条件将其实验室贷与甲方使用。
第二条 借用标的
乙方同意贷与甲方使用之实验室空间及起借始日期如下:
民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馆______室______平方公尺(______坪)。
第三条 标的交付
双方同意应于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后尽速办理借用物交付及受领手续。
第四条 使用方法
?一、乙方或原仪器设备供货商对借用物定有使用方法者,甲方应遵守之。
? 二、甲方于执行本计划时始得使用借用物。非得乙方事前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其它目的自行或允许第三人使用借用物。
第五条 保管义务
?一、甲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使用借用物,并应自行负担费用,指派适当之人员,负责借用物之维护保养工作。但实验室建筑物之一般修缮(包括水电、空调等设备),由乙方负担费用维护保养之。
?二、未经乙方事前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于借用物上附加、变更或破坏任何注记或标签。
第六条 返还借用物
? 甲方应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届满、终止或解除后,将借用物回复原状返还乙方。
第七条 维护费用
一、甲方使用借用物应依下列方法支付乙方维护费用(以下简称「维护费」):
(一)甲方应依每坪每月新台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计。按月计算方式,并于每月十五日前,支付乙方维护费。
(二)不足一个月之维护费应依各该月之总日数与实际使用之日数比例计算之。
(三) 乙方得每年检讨调整并公告前述维护费之费率。
二、各空间所使用之水费、电费,依乙方公告方式计费与收醛?
三、甲方依本契约应支付乙方之款项,应以现金或电汇或票据支付之,以票据支付者,其内容与形式,应符合乙方之要求。
第八条 支持服务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支持服务时,应依以方开放实验室支持服务所载之办法计算,并支付相关之费用予乙方。但乙方之计费办法有更动时, 甲方同意以乙方最新公布者为准计付支持服务费用。
第九条 履约保证票
?一、甲方应于其在本契约上依法签章之同时,交付乙方一张如下之本票或支票(以下简称「保证票」):
(一)票面金额:新台币______整。
(二)发票人:甲方。
(三)受款人:乙方。
?二、甲方了解并同意「保证票」所担保者为乙方对于甲方因本契约而产生之全部债权。
?三、乙方于其债权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乙方得径行提示「保证票」请求付款抵偿债权。
?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要求甲方取回「保证票」,另行提供适当之担保。
?五、甲方依本契约约定完全履行其在本契约中之义务后,乙方应无息返还「保证票」或其余额。
第十条 瑕疵担保
?双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将借用物贷与甲方纯系为便利双方执行本计划。因此,乙方除不担保借用物具其通常效用外,亦不为其它担保。但乙方明知借用物有瑕疵时应主动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一、甲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当保管其因本契约而知悉或持有之相关资料,且非经乙方事前书面之同意,不得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
二、甲方应负责要求其在职及离职员工遵守本条约定。甲方之员工违反本条约定者,视为甲方违反本条约定。
第十二条 工业安全
一、甲方于使用借用物时,应符合政府相关之工业安全卫生及环保法令规定,并应遵守乙方有关之作业规范。
二、甲方未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致借用物失火而毁损灭失者,应对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借贷期间
借用物借贷期间自民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民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 终止契约
一、甲方不履行第七条付款之约定或不照该约定履行时,甲方应就迟延支付部分金额,依年利率百分之十,按实际迟延付款之日数(含星期例假日;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计)计付迟延利息予乙方。本契约有效期间内甲方迟延累积达卅日以上时,乙方并得不待催告径行终止本契约。
二、任一方不履行其它条款约定或不照各该约定履行时,他方当事人得以书面列举违约事实通知其于十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者,他方得同时或先后行使全部或一部终止本契约及请求损害赔偿之权利。
三、乙方因不可预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时,得以书面载述理由通知甲方终止本契约。
四、甲方重整或申请或被申请重整;解散或决议或被命令或裁定解散;合并或决议合并;破产或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主要资产被查封,无法偿还债务;或有相当事实足证有发生本项情事之虞时,乙方得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契约。
五、本计划或其相关共同研发技术产品契约终止或解除时,本契约亦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协调会议
若因本契约而有任何争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应先交由乙方之营运长召开之协调会议协调之。
第十六条 契约修改
本契约之增删或修改,非经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协议方式为之,不生效力。
第十七条 合意管辖
若因本契约而涉讼时,甲乙双方同意以台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 完整合意
一、本契约之本文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对本案完整之合意。任何未记载于本契约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项,对双方均无拘束力。
二、附件之效力与本契约之本文同,但两者有抵触时,以本契约之本文为准。
第十九条 契约份数
本契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签章)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签章)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